6年前,因急于结婚,四川姑娘小冯用假身份证办了登记手续。如今,夫妻闹离婚,这张假身份证却牵出一系列难题。
昨日,奉化法院费尽周折,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
2006年,奉化小伙小张与四川姑娘小冯在上海打工时认识并相恋。次年,小冯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决定赶紧结婚。
当时,小冯才19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商量后,小冯办了张假身份证,把自己出生年份从1988年改为1985年。2007年夏,两人登记结婚,同年年底,孩子出生了。
婚后,两人为柴米油盐琐事争吵,加上小冯染上赌博恶习,夫妻关系日趋紧张。2009年5月起,两人开始分居。
上个月,小张到奉化法院起诉离婚,说4年没跟小冯联系,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小张向法官提供的小冯的电话号码竟是空号。法官到公安机关一查,居然连小冯的身份信息都查不到。
这时,小张才说出了当年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事情。找不到小冯,案子等于进了“死胡同”。无奈之下,法官依据当初小冯虚报的年龄信息,猜测着更改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经多次尝试,从公安系统中调取了几个与小冯同名的四川籍女子信息,逐一加以确认,总算找到一份与小冯完全符合的身份信息。
几番周折之后,法官终于联系上了小冯父亲,并与在上海工作的小冯通上了电话。
几天后,小冯出现在了法院的调解室里。双方表示愿意离婚,并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孩子归小张抚养,抚养费也由小张自行承担。小张另外补偿小冯经济损失3000元。
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是否可视作婚姻无效?承办法官认为,虽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但这不能否定双方婚姻关系有效的实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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