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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司法局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好评

时间:2013-05-24 15:39:5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英霞
导读:为充分体现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作用,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强化三项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快,老年人面临的住房、赡养问题及婚姻家庭矛盾等各种影响老年人生活稳定的矛盾呈现多样化发展。为充分体现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作用,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强化三项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五进”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进集市、社区、农村、养老院、老年大学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区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老龄办联手,在各镇(街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求助率。

    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建立涉老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优先接待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便利;老年人来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一次告知受理所需材料,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电话联系,约定受理时间;对于身体残疾和行动不便的残疾老人,与其监护人约定时间上门受理申请;对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施“一事一报”,确保“应援尽援”。

    实行关口前移,构建维权工作网络。通过深入社区,与街道、居委等部门单位联系,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及时掌握当前老年人权益保护所面临的形势、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研究相应工作措施,努力推动社区工作部门和社区老年人形成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意识。加强与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健康、婚姻、房产保护等其它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共同建立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确保老年人维权工作能够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刘英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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