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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交警心系儿童高额医治费 筹集费用送家属

时间:2013-04-16 16:45:4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易盛武 杨华俊
导读:贵州省福泉交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最终达成由市民政局从医疗救助金中借资10万元作为医疗费用的决定,9岁小孩的父母揣着沉甸甸的10万元踏上了前往北京儿童医院治疗的路程。

    日前,一名9岁的小孩因交通事故造成其左输尿管断裂、胸腹背臀及会阴部大面积皮肤撕脱伤、直肠肛管损伤、双侧血气胸等多处受伤。因肇事方迟迟不愿支付医疗费,小孩父母面变卖家中一切值钱的物品救治小孩,借高利贷10万余元,家徒四壁。贵州省福泉交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最终达成由市民政局从医疗救助金中借资10万元作为医疗费用的决定,9岁小孩的父母揣着沉甸甸的10万元踏上了前往北京儿童医院治疗的路程。

    事情发生在2012年8月25日晚21时许,刚满9周岁的李某某骑自行车通过福泉市金钥匙路口时,不幸与一辆贵AJP0XX号轻型厢式货车相撞,事故造成李某某左输尿管断裂、胸腹背臀及会阴部大面积皮肤撕脱伤、直肠肛管损伤、双侧血气胸等多处受伤。由于事故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肇事方迟迟不愿支付医疗费,面对巨额医疗费,李某某父母变卖了家里电视机、洗衣机一切值钱的东西,还在外面借高利贷10万余元帮助医治儿子伤情。事发后,考虑到李某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经福泉市交警大队研究决定,由分管事故工作的副大队长陈友平代表交警大队负责牵头筹集相关治疗费用。为确保伤者得到救治,陈友平副大队长多次叮嘱李某某的主治医生,不要贻误治疗时机,并积极协调市政府、市教育系统以及保险公司筹集7万余元送到了李某某父母手中。

    3月10日,贵州省人民医院再次下发病危通知书,由于治疗技术有限,建议立即转送首都北京儿童医院治疗的通知书。望着病床上的儿子,面对未知的巨额医疗费,李某某父母再次拨打了时刻牵挂李某某伤情的陈友平副大队长电话:“陈大,我们家实在无能为力了,您救救我家儿子吧!”。接到电话后,陈友平副大队长在安慰李某某父母的同时;告知其父母这事就让我们交警队来想办法吧! 3月13日,陈友平副大队长组织“交调委”、法院、李某某父母及其律师(援助)在交警大队会议室听取了李某某父母诉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充分运用法律等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启动诉讼程序周期时间长,而李某某必须立即转院接受治疗,且李某某后期治疗费用较大,启动分段诉讼程序后对伤者李某某极为不利,而李某某父母也希望待治疗完成后能得到一次性赔偿。面对亟待治疗的病危小孩以及巨额医疗费用,陈友平副大队长在会上当即做出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解决李某某医疗费用的决定。

    3月31日,在陈友平副大队长的积极协调下,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民政、司法、法院、交警大队召开了李某某交通事故案医疗救助协调会,会上达成由市民政局从医疗救助金中借资10万元作为李某某医疗费用的决定,此笔借款由交警大队负责管理并追回。

    4月2日,陈友平副大队长掏钱买了一篮子水果以及10万元治疗费亲自交给了李某某父母,望着儿子治疗费有了着落,李某某父母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当日下午,李某某父母揣着沉甸甸的10万元踏上了前往北京儿童医院的路程。

    4月15日清早,李某某母亲张某某从北京儿童医院向福泉交警大队陈友平副大队长打来电话称;儿子李某某通过专家会诊后,即将登上手术台,谢谢交警大队的帮助!(易盛武  杨华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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