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小张在幼儿园不慎将纽扣电池塞入鼻孔致伤,小张的父母为此将幼儿园诉至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受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
今年上半年的一天中午,4岁的小张从幼儿园小伙伴处得到一块纽扣电池,出于好奇他将纽扣电池塞入鼻孔中。之后小张哭闹不止,鼻内流出异物。幼儿园通知其父母后,将他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因鼻腔异物引起的鼻中隔穿孔,花费医药费600元。
小张的父母认为,小张受伤是因为幼儿园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而造成的,因为幼儿园是个人开办,无相关审批证件,故幼儿园开办人李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他们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承担小张的医疗费、后期手术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万余元。
李某辩称,孩子受伤是其个人行为所致,与幼儿园无关,而且幼儿园老师并非孩子监护人,没有精力也不可能时刻监视着孩子的任何举动,因此造成小张受伤的责任在于小张自己以及作为其监护人的父母,幼儿园不应当承担任何的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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