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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县检察院“五进两服务”暖民心

时间:2012-12-06 16:20: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王书光 宋琳
导读: 山东夏津县检察院派驻新盛店检察室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结合“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与监所科联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对一名假释犯进行困难救助,解决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其重

     山东夏津县检察院派驻新盛店检察室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结合“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与监所科联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对一名假释犯进行困难救助,解决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其重新找回生活信心。

     假释犯李洪强,苏留庄镇大郭庄村人,现年 49 岁。 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 2012 年4月20日被裁定假释。当他重获自由,满怀希望的回到家乡之后,却发现妻子已携子改嫁,房屋多年失修已倒塌,只剩下老母亲艰难生活。在与村支书、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交谈中,多次流露出“活不下去了”、“死了算了”的想法。如果不及时加以疏导和帮助,李洪强有可能逐渐脱离社会,最终自暴自弃,甚至重新犯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夏津县检察院派驻新盛店检察室与监所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决定把李洪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一方面积极与大郭庄村支书联系,多次到村里做李洪强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时多次与苏留庄镇政府及司法所协调大郭庄村委会,为李洪强争取到一亩口粮田,并免除其黄河水费等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当地一家棉纺企业,为其争取到一份门卫工作,从而解决了暂时的生活困难,使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李洪强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快让社会抛弃的人能得到检察院干警的无私帮助,新盛店检察室与监所科不但为其疏导心理和思想难题,协调政府和村里解决口粮,还帮忙为其找到这么好的工作。党的关怀让李洪强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逐渐燃起了重生的希望,树立起了好好生活的信念。李洪强对过去自己所犯罪行非常后悔,表示一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服从管理,重新做人,照顾好老母亲,坚强的活下去。(王书光 宋琳)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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