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健康中国 > 健康中国

一男子入室“得”28元 获拘役五个月

时间:2012-12-21 18:31:00  来源:新民网  作者:吴燕华 朱超
导读: 12月21日记者获悉,近日,抚州市金溪县法院对被告人罗柏某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5日上午9点多,吴芳萍到江义荣家,从

     12月21日记者获悉,近日,抚州市金溪县法院对被告人罗柏某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5日上午9点多,吴芳萍到江义荣家,从屋前靠东边的房间窗户往房间里看,看到被告人罗柏某正在江义荣家东边前间里面翻床头柜找东西,吴芳萍就大叫“捉贼”。被告人罗柏某听到叫声后往江义荣家后门逃跑。汪正昌、杨海龙听到叫声就迅速跑过来,看到罗柏某从江义荣家里跑出来,就一直将被告人罗柏某追到江林村后面的荆棘丛中。之后,江义荣、汪正昌、杨海龙等人将荆棘丛围起来,并打电话叫村子里其他人来抓小偷。罗柏某在从移动塔旁的荆棘丛跑向另一边荆棘丛时被当地群众抓获。

  据悉,被告人罗柏某在江义荣家共盗得现金人民币28.2元。案发后,被告人罗柏某将赃款全部退还了失主江义荣。(吴燕华 记者 朱超)

 

责任编辑:xinbao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