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八磜村依法查处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1月13日,枫林镇专职护林员在八磜村日常巡护中发现,一男子擅自在三清山枫林镇八磜村山地自行车营地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属于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私自野外用火,已违反相关防火条例。
通过枫林镇综合执法队、镇林长办和村两委口头教育,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相关知识,依法进行询问取证,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违法人员充分认识到私自野外用火的危害,并承诺不再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区2023年发布的禁火令,当事人于23日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3000元。
自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枫林镇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常态化开展防火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一长两员”智慧巡护。在重点时期,镇村“一长两员”按照森林防灭火分片包干责任,到岗到位,利用林长制“赣林通”巡护手机终端进行巡护,巡护情况可通过手机实时上传“赣林通”巡护管理平台。二是网格员“盯跟守”。镇村网格员按包干责任区,盯牢重点路段,跟着重点人群,守住重点区域,严防死守野外火源,禁止烧沿线秸秆,禁止五类人员及进山人员特别是送葬队伍、清理茶籽林人员、上山接水人员野外用火。同重点人员本人或监护人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严格执行火源管控各项措施。三是护林员巡护“五个一”。全镇护林员配备一只红袖套、一只小喇叭、一台巡护手机、一把砍刀、一本日志本,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动作进行有效巡护,特别是在山边林缘、进山小路遇到作业人员必须当面宣传并签字登记,禁止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四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引导文明祭祖,杜绝点香烧纸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确保林区安全。
下一步,枫林镇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护力度,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检查,坚决抓好火灾源头管控,持续巩固森林火灾防控成效,切实维护辖区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乔海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