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朱善永 马骏)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管理,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业务,切实提高辖区电动车登记上牌率。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交警大队充分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与林口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沟通协调,开展电动车上牌落户“上门服务”活动,将便民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
交警大队对辖区电动车上牌落户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到局址地区居民有80余辆电动车尚未办理上牌落户手续,考虑到辖区距离林口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路途较远,群众往返奔波需30多公里路,路上车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确保辖区群众安全上牌,交警大队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主动与林口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取得联系,约定时间上门为林口林区群众办理电动车上牌落户业务。
10月18日上午9时许,交警大队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电动车临时上牌点,大队民警配合协助林口县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辖区电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电动车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手续进行核对,并针对车型、外观、尺寸等参数是否符合电动车辆上牌标准进行了仔细查验,有效地保证上牌业务办理流程规范、高效、便利。同时,针对办理完电动车上牌业务的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醒驾驶员们骑行电动车上路行驶时,记得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安全文明出行。
当天,交警大队共帮助辖区群众办理电动车牌照80余份,为辖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也将温暖和关怀送进百姓心窝,得到了辖区居民的高度赞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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