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努力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力融入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以开阔思路、创新方法、建设基地、完善机制、充实队伍、打造品牌为抓手,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下好全市未检工作“一盘棋”,以司法之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火墙”。
能动履职 当好未成年人守护者
海东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局,既抓末端、治已病,更重视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对未检综合履职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出台《海东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的机制、制度保障。同时,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七查”办案机制和“六必须工作法”,要求市、县两级院通过系统审查个案,一体推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并下发《未成年人检察履职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确保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未检+公益诉讼”办案优势,通过主动发现线索、跟踪监督行政机关履职、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等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平安区检察院就两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就诊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情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针对相关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履职意识。
通过优化办案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两扩大、两减少”原则要求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采取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将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确保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安全。
凝心聚力 五大保护绘就同心圆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海东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协同各方面力量,力推“五大保护”措施,争取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助力发挥家庭保护方面,针对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管不力”的痛点难点问题,海东市检察机关坚持落实“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的办案理念,探索借助《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举措,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在督促完善学校保护方面,加强检教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通过专项排查、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促进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
在促进提升社会保护方面,海东市检察机关以“小专项”监督活动为切入口,刚性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强化社会治安监管职责。两级检察院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适时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执行的落实进行督导检查。
在强化推动政府保护方面,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市平安办支持,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海东建设考核细则;尝试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搭载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小程序,畅通强制报告举报线索渠道。
在加强司法保护方面,全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多起典型案例入选青海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乐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小黄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13家媒体宣传报道。民和县检察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合力护花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多方联动,合力履职,有效凝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合力,坚持“四个聚焦”,织牢“四张安全网”,促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长足发展。
全面开展教育机构入职查询。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建立与教育部门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会商研究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工入职查询、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并将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全面开展教育机构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工作。两级检察机关共选派6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全覆盖。各基层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其中互助县院针对辖区内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现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化隆县院针对发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于宾馆、酒店的现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专项检查;平安区院与民和院针对校园周边部分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制品、过期食品等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和烟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签订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承诺书。
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关工委、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师生代表参加活动,与他们就检察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法治相伴 用真情温暖每颗童心
海东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通过心理辅导、爱心救助和普法宣传等措施,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两级院采用图文、视频、音频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其中互助县院“蓓蕾”工作室开展“未爱而行、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拍摄《强制报告》微视频,并通过“开学第一课”、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向中小学生进行推送,联合辖区学校共同成立法治宣传小分队;平安区院通过趣味小游戏、情景模拟、知识问答等互动的方式,引导同学们提升危险判断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循化县院“北斗星”未检工作室运用具体案例开展宣讲活动,预防“校园欺凌”。
海东市检察机关借助社会服务机构力量,在案件办理中开展心理疏导、帮教、亲职教育等工作,同时在办案中亦积极邀请团委、妇联、共青团等专业工作者参与开展,使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最大化。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2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批次共62万元,努力减轻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抚慰精神创伤。(李林蕙 仇林静)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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