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杜晓)处理矛盾、化解纠纷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而治理有效则是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之一。
初春的乡村,景色宜人,一切都显得安静祥和,在深入农户拉家常时,安徽省舒城县阙店乡“一站三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综治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员们和村调委会利用日常巡查和排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各种各样“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并及时调解这些小矛盾和化解纠纷。有经验的调解员都知道,农村老百姓之间的这些看似细小的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有可能变成“积怨”,影响村民的和谐团结,有时甚至激化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影响到我们的乡村振兴工作。
近年来,乡村矛盾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错综复杂。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发展背景下,乡村场域下纠纷化解过程中难点与问题的破解,需要推动建立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解纷效果更突出,综合体系更完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乡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实践中,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作为目标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新机制,为阙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重要内容。当前,乡村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更具有时代特点,今年又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特殊意义,与其同行探讨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压实重点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乡党委、政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政及相关部门联席会,听取综治信访工作汇报,对全乡摸排上来的综治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进行细致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人,由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包案负责,实行限期整改,确保矛盾及时化解。
营造宣传氛围。坚持寓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把调解作为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力争通过排查调处活动准确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土地规划、旱情等引发的争地、争水等各类突发社会矛盾纠纷,把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阙店”建设引向深入。
构建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乡“一站三中心”调解小组、村调委会等调解组织作用,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主动调解或根据当事人申请介入调解,坚持原则,明法析理,就地调解,及时化解民间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助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吸附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例会,加强对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产生的背景、原因、症结和形成、发展规律的分析研究,根据风险的不同成因和不同类型建立风险清单,对情况复杂、涉及人数多、容易引起规模聚集、越级上访的,认定为重大涉稳风险,列入重大风险清单,制定合理的调处方案,最大限度的确保调处成功率,对账销号。
完善化解措施。构建乡政府、村委会、村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对排查出来的纠纷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即“五包一”的工作要求,边摸排边调处,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力争一次性解决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严格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限期调处纠纷,防止矛盾升级,较好地调处了一批长期遗留的疑难纠纷,真正做到“问题不上交,群众不上访”,从根本上解决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把矛盾稳控在第一线,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具有很强的规范依附性,清晰、明确、互相协调的规范依据是其支撑和基础。要处理好法律和村规民约的关系。及时化解乡村生活中的矛盾,是了解村民生活、联络村民感情的重要载体,是乡风文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只要实实在在把为民办实事挂上心头,就能找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切实到达服务乡村振兴的目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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