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陈恭铎)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名案件当事人特意打来的感谢电话,“冯主任,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感谢您帮我要回了血汗钱”。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年初,残疾人刘某推着轮椅到光山县司法局马畈司法所就土地纠纷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刘某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2011年,刘某胜将其位于318省道旁的一块地皮转让给他,售价13万元,双方签订了《建房地皮转让协议书》,约定:“该地皮售价为人民币13万元,刘某建房时,如有纠纷由刘某胜负责”。结果到了2013年,刘某在所购买的地皮上建房时,却遭到了所在村民组村民的阻止。村民们称,这块土地属于村集体,刘某胜没有处分权。见此,刘某多次寻找刘某胜处理此事,无果。无奈之下,刘某又通过乡镇村街信访反映问题,事情均没有得到解决。
2021年,刘某经人介绍来到马畈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在了解他的情况之后,认为他作为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及时联系了光山县法援中心,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鉴于路途遥远,当事人刘某又是残疾人,情况特殊。中心主任冯忠旗立即决定为刘某开辟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提供“无障碍”免费法律服务。通过上门实地勘察现场,了解案情,法援中心帮助刘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对刘某胜进行民事诉讼。最终,经法院审理,刘某获得胜诉,要回了血汗钱。
今年以来,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活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一是实行上门服务制度,开通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根据需要上门为残疾人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二是在日常的接待咨询工作中,优先接待残疾当事人;减少审批环节,对残疾人上门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一次性受理。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援助条件,即采取先受理、后补手续的措施,避免残疾人因材料不齐、手续不全而多次往返。三是整合资源,援调对接,切实让残疾群众满意。光山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对接,对法援案件统筹协调,应援尽援,能调则调,援调对接,使扶残助残工作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