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莒镇某村贾女士来到莒镇司法所咨询:“段所长,我和丈夫白手起家,我们共同开一家副食商店,丈夫聪明能干,吃苦耐劳,我懂营销会经营。我们艰难打拼十几年,终于有了自己的楼房、宝马,并有积蓄。孰料,最近一段时间丈夫彻夜不归,约友酗酒赌博,挥霍无度,我好心相劝,丈夫拳脚相加,我真想离婚,但怕影响女儿高考,请问,我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耐心解答。同时,段所长为贾女士起草民事起诉诉状,并告知相应的诉讼程序。贾女士非常满意。7月1日,贾女士高高兴兴地又来到莒镇司法所。她告诉段所长,他们夫妻已经到当地人民法院调解庭将房产、车产、存款进行析产分割。这时,丈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金盆洗手,痛改前非,一家又有了昔日的欢声笑语。“危难时刻,多亏了段所长指点迷津。”贾女士感激万分。
这是莒镇司法所用民法典解决群众问题的一个缩影。自5月28日起,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聚焦群众反映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校园、走进公司、企业,走到群众身边,大力宣传《民法典》要义,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着重对民法典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结婚、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进行解读。针对群众咨询的物权、合同、继承、拆迁等方面的疑惑和诉求,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讲解民法典,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依法。
截至目前,莒镇司法所共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21场次,发放宣传明白纸2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化解矛盾19起,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 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 ) 责任编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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