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为切实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月20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路面交通整治行动,查获一起货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2时55分,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榆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晋FJ***1的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内坐着3个人,民警遂上前并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货车车顶还安装一个照明灯,一些线路暴露在外。司机王某称晚上看不见道路情况,就加装了照明灯。民警告诉驾驶人:未办理《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属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民警责令并帮助司机对非法灯具进行拆除。
平鲁交警提示: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是专供特种车辆安装和使用的设施,是区别特种车辆和一般机动车的重要特征。只有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才允许安装警报器,安装警灯、警报器只有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领取《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方能使用,否则,私自安全标志灯具是违法的!
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王某因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