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 “这是最新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通过系统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干警每天自评,领导审核,分数自动生成。”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廉的办公室,他在智能办公服务平台上展示着绩效考核的规范和流程。
2015年以来,大庆市检察院全面加强大数据运用,重点推进跨系统电子卷宗协作平台、案件办理辅助平台和智能办公服务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了数据化办案,智能化办公。
通过跨系统电子卷宗协作平台,该院实现了检察院、法院与公安的电子卷宗格式统一,可通过该平台网上传输电子卷宗。为保证公安机关制作的电子卷宗对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庆市检察院制定了电子卷宗规范标准,并与相关研究所共同研发了系统接口软件,实现了公安电子卷宗一键导入,信息共享。同时,依托该平台,还可实现法律文书送达告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退回补充侦查等司法环节的信息化应用与管理。“跨系统电子卷宗协作平台应用后,可以节省10450个工作日,相当于42名干警的全年工作时间。”姜廉介绍。
此外,为推进大数据信息应用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该院加强信息研判中心、综合办案指挥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形成案件办理辅助平台。该院将公安大情报信息平台引入信息研判中心,结合本地信息数据查询平台和话单账单分析等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处理,为案件侦查、提审以及领导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撑。在办案指挥中心,该院安装了无线远程监控系统,指挥员在指挥中心可以全面掌控各办案小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作出准确决策。为完善电子证据实验室建设,2016年,该院购置了取证魔方、密码破解服务器等分析取证工具,通过电子数据分析固定涉案证据,并研究制定了《大庆市检察机关电子数据鉴定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技术工作标准和流程。
同时,大庆市检察院还加强智能办公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网上检委会案件研讨系统,针对部分重大疑难案件,严格按照检委会召开程序层级报请,办案人员将卷宗材料通过内网在检委会系统公布,检委会委员可提前阅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平台填写意见,除检察长和指定人员外,检委会委员无权查看其他委员的意见,保证了意见发表的独立性。(王树春 贾忠兴 韩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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