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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纽约(中)

时间:2017-06-28 14:27:1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 对我而言,纽约绝对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城市,因为这里云集了世界各地顶级的厨师,浓缩还原着人类饮食文化的每个流派和细节。

 

 

  最好吃的城市

  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 对我而言,纽约绝对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城市,因为这里云集了世界各地顶级的厨师,浓缩还原着人类饮食文化的每个流派和细节。

  参加工作以后,各种契机让我吃遍了纽约的米其林三星(米三),喜欢火龙果酱鹅肝,也喜欢珍珠牡蛎。但米三吃到的是品位和滋味,不是情怀。

  每当我怀念纽约,我想起的是街角墨西哥人的餐车,清晨去上班的路上,买一个奶油贝果,配一个纸杯装的咖啡。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坐在写字楼门前喷泉沿上把它们吃完,热腾腾的芝士溶化在舌尖,用温度恰到好处的咖啡将那香味冲进喉咙,整个胃都觉得舒适满足。

  还有一些独具匠心的小馆,比如布鲁克林的皮特·鲁格牛排店,是一种置身岛外的乡村味道,从装潢到店员的年龄都显示着深深的沧桑感,亘古不变的菜单极其简单,只有面包、几种牛肉和菠菜。但肉质之原汁原味、分量之足,绝非曼哈顿那些精致高冷的牛排馆可以企及。

  再比如,我自己偶然在58街发现的一家很小的希腊餐厅,以主厨洛伊的名字命名。每到晚餐酒过三巡时,洛伊就会沿袭欧洲人的习惯,出来和每一桌宾客打招呼聊天。去得多了,她把曼哈顿这小小的空间演绎成了希腊的小镇餐馆,每个人都是熟客,走进门便可谈笑风生。开阔的性格自然做得出曼妙的美食,她做的鱼子酱墨鱼仔,是我离开曼哈顿后魂牵梦萦的味道。

  中国心,中国胃。米其林三星承载着我们奋斗路上的觥筹交错,街角咖啡记录着我们平凡之路的朝起夕作,洋气小馆浸泡着我们肆意流浪的青春往事。但还有一种最朴实的去处,就像儿时用被子搭的帐篷,是一种把自己包裹起来的安全和闲适。

  法拉盛的中国味道

  在某个无所事事的周日,坐着地铁7号线,看着沿途衰败的皇后区风光,从中央车站直达法拉盛。华人聚居区总有相似的风景:街边最多的是茶餐厅,橱窗里挂着油光灿灿的烧腊。超市里的货源永远是中国城最大的秘密,即使在国内都已经绝版的卜卜星和铁皮盒月饼,在中国城超市也始终有售。沿街展放的肉铺和鱼铺上堆满血腥的生鲜,巷子里除了人参鹿茸店,最多的就是金店,而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去中国城买首饰。后来去了香港,发现旺角和香港仔的街道上也有很多金店,我想也许这是早期的香港移民试图复制家乡的情愫吧,就像北京的街道上不能缺少沙县小吃一样,是情怀,没理由。

  每次去法拉盛,我必光顾的3家店是天仁茗茶、黄金商场和朵颐食府。

  天仁茗茶店铺分两部分,一侧是传统的茶叶铺,一侧是奶茶店。奶茶店的珍珠奶绿是茶叶铺的香片茶所制,茶叶奇香,每次我都要额外包二两回去。台湾美女店员会用三花淡奶打成奶泡,加在沏好的香片茶里,用铁罐摇匀,铁罐一开,香气四溢。后来我再也没有喝过那么香的奶茶,来了香港同样是天仁茗茶的店,却也不是纽约的滋味。不知道是茶叶变了,还是我刁钻了。

  还有黄金商场地下室的肉夹馍店。这家店从当年一个地下室摊位,到2016年我再去纽约的时候,已经在曼哈顿开了好几家分店。店主是一对陕西父子,他们一直是我心中真正的“社交牛人”,在纽约的华人提起他们都会说“我和他是朋友啊!”看来,实诚的陕西汉子性格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老店主的儿子是个很帅的ABC,汉语都说不地道,肉夹馍却做得娴熟。如今他已经子承父业,以纽约餐饮业新贵的形象出现在了当地主流媒体上。

  朵颐食府是一个暴露年龄的餐厅。也许每个年代都有这样一家代表性的中餐厅。曾听老华人讲起,上世纪70年代的90街和百老汇交口有一家中餐厅,叫新月,不知是多少华人的聚会据点。朵颐食府就是我们那个年代的新月,和朋友聚会时,便可坐在食府里点一份夫妻肺片,再来一份水煮牛肉,就着青岛啤酒,大声地用普通话聊天,聊签证和绿卡,聊回国的人才计划,聊一切最关乎现实、属于这个特定人群的庸俗话题,而不用担心被侧目。

  后来朵颐食府停业了,听说是因为鼠患。聊及此事,无人因鼠患感到讶异,全是一个时代轰然倒塌般的痛心疾首的遗憾。

  穿着小黑裙的城市

  一座城市对一个人细节的影响是深远的,比如衣着。

  我衣柜里最多的就是黑裙子。曾经有男生问我“你爱穿黑色是不是因为黑色显瘦?”我一时语塞。可知在纽约冬季的街道上,每个面容清冷的人无一例外地裹着黑色的外套,风尘仆仆。即使是深蓝或深棕这样保守的色系,也会被贴上异乡人的标签。

  有人说,“美国是美国,纽约是纽约。”这话不假。美国人是慵懒和热情的,但纽约人是匆忙和冷漠的;美国是广袤而五光十色的,但纽约是狭长而色系极度单一的。旧褐色的建筑,映衬着用黑色将自己包裹严实的匆匆人群。初到纽约,站在街头或许会有一瞬觉得黯然压抑,觉得这样一座没有人情味的城市,看不到融入的动力,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

  但时间久了,渐渐也爱上了黑色。

  没有第二种颜色比黑色更自我。表面是千篇一律的,实则是用最极度简约的穿着,让别人彻底忽略外在的粉饰,而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你本身的个体上。

  就像纽约那些百年老建筑,表面质朴陈旧,里面却有着全世界最低调奢华的陈设和智慧。古老的窗垣后,藏着的是无限的生机和华丽。

  就像祖马龙英国梨和小苍兰的香水,任风尘变换,怡然守得独立和别致。

  一个穿小黑裙的女人,远比一个穿粉色套装配珍珠首饰的女人要耐人寻味,不是吗?

  在纽约多线程的高速生活模式中,黑色是如影随形的战袍。不假思索地披上,然后一往无前,披荆斩棘。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自觉地收集着所有黑色的服饰。

  红色是热烈的,棕色是保守的,灰色是轻松的,粉色是萌媚的。

  只有穿上黑色,我就是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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