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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获地区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

时间:2015-11-13 16:16:4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砚
导读:11月12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职工书屋”被地区工会评定为“职工书屋示范点”。

  11月12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职工书屋”被地区工会评定为“职工书屋示范点”。

  近年来,为适应广大干警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哈密地区中级法院大力推进“职工书屋”的品牌创建工作。一是及时成立“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二是保证资金投入,适时更新图书资料和设施设备。三是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为保障“职工书屋”正常、有效地运行,专门配备了专职图书管理员1名,制定和完善了《图书管理员职责》、《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干警阅读活动,在全院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经过近3年的发展,目前,“职工书屋”现有藏书量达到4200余册,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励志、文学、哲学、法律、生活常识等维、汉书籍,每年订阅报纸20余种、杂志16种,同时,电子阅览室内备有上网电脑,可供干警查阅资料,有效地满足了干警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讯员 张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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