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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赵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时间:2015-04-23 12:05:2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长辉
导读: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于赵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于赵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近年来,于赵社区坚持普法先行、依法治居,突出经济建设,狠抓两区同建,实现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社区先后获得了“全国社区服务先进社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社区”、“全国科普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规范建章立制,真情服务于民。社区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把加强领导作为推进普法及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成立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职责,并有专人负责,将法制宣传、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等一并纳入,以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健全完善了支部会议、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大会、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实现社区事务居民全程参与,公开透明。社区成立了纪监委,其成员参与社区建设、财务、居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给每个党员、干部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并定期入户征求意见,让广大群众担任社区廉政建设检查员。2008年以来,社区相继出台了多项惠民举措,解决了社区居民养老、医疗等问题,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实现了整体提升。

  传统文化引领 ,培植法治理念。建立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让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手续更简便的免费司法行政服务。社区利用宣传栏与可移动展板,把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定期载入专栏,让居民知国情、明社情、懂发展。实施“阳光”居务工程,在宣传栏公布政务信息和财务状况。建立了多功能电教室和图书室,各种涉农涉法书籍10000余册,电脑15台,免费向居民开放。建立了社区法制学校,邀请法律工作者结合具体案例释案说法,每月为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居民集体学法活动,逐步实现了社区干部群众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实行民主管理,社区安定和谐。社区严格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建立健全“五会决策”制度、社区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实现社区事务居民全程参与,公开透明。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计生、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社区事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公开,并接受居民代表的审议和居民的监督。

  在涉及拆迁补偿、居民待遇等重大问题上,首先由“两委”班子广泛征求意见,精心草拟方案,公示后,居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再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确保了阳光决策、公正和谐。近年来,社区陆续建设了一所幼儿园、小学,老年公寓和社区公园,社区安定,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通讯员 李长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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