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贵州省福泉市某某中学一名女教师低着头来到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她要接受此前一天因无证驾驶而面临的行政拘留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求民警别把此事告诉学校,因自己是一名人民教师,担心对学生们影响不好。
11月13日,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福泉市工业园区路口依法执勤时,一辆悬挂贵J16XX号小型轿车从马场坪方向快速驶来,在见到执勤民警后,该车却闪着应急灯停在了路边。执勤民警便上前进行盘查,当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翻箱倒柜一番后,只拿出了行驶证,并声称驾驶证在换衣服时遗落在家里了。此时,坐在车内副驾驶室的男性同伴也是“见机行事”,又是打烟又是一个劲的说好话:“交警同志,不就是罚款嘛,我有驾驶证,你们罚我就是了,反正我和她是一家人,罚谁都是一样的”。
两人如此怪异的举动,民警根据经验已初步怀疑驾驶人肯定有问题。随后民警通过随身携带的PDA警务通进行查询,系统内并无驾驶人驾驶证信息,属无证驾驶。在继续对驾驶人身份进行调查又得知,此人为徐某某,女、现年49岁,系福泉市某某中学的一名教师。
14日下午,在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询问室内,无证驾驶的徐某某面对民警询问始终称;由于自己工作时间忙,一直未取得驾驶证,自家买来车后,按捺不住开车心情,便大胆的驾驶车辆准备从福泉工业园区回学校,不曾想从工业园区内开出不到100米便被交警查获。徐某某反复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学校知道后,影响不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徐某某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通讯员 杨华俊 易盛武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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