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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司法局杨开明同志荣获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时间:2013-10-23 10:43: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曾琼容 尹雪梅
导读:四川省涪城区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杨开明同志荣获国家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绵阳市获此殊荣者仅2人。

    10月18日,四川司法厅举行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四川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副省长侍俊、司法厅厅长李仲彬主席会议并代为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在该次表彰会议上,涪城区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杨开明同志荣获国家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绵阳市获此殊荣者仅2人。

  杨开明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把“为一方服务、促一方和谐、保一方平安”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掌握民情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民调解。龙门地处涪城城乡结合部,拆迁任务重,矛盾纠纷多,为妥善处理每一起矛盾纠纷,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当纠纷发生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办法,尽最大努力化解纠纷,消除隔阂。

  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市、区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他时刻以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模范作用。2013年,他先后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多件,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6起,解答法律咨询 200多人次,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社会的平安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讯员 曾琼容 尹雪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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