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湖南省辰溪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受理了一起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龙某自2013年1月以来入户盗窃多次,盗窃财物价值巨大。
近段时间以来,辰溪县警方连续接到入室盗窃的报案,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案犯留下任何指纹及相对明显的线索。虽然现场找不到指纹等明显的痕迹,但细心的民警在案发现场搜索到一颗烟头,通过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烟头上提取的DNA,经过比对,锁定了泸溪籍窜入辰溪县作案的流窜惯犯龙某。3月28日,民警成功将龙某抓获。经讯问,龙某某交代了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经查,龙某于200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2002年12月30日又犯盗窃罪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9年5月23日减刑释放;2010年4月8日犯盗窃罪被安徽省祁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盗窃惯犯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审理当中。(周芳 朱银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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