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邱胜卫)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 山东省东营市董集司法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深入结合基层乡村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和特点,力将“法治扶贫”短板补齐,因地制宜的推进“普法”+“扶贫”工作总进度,在“横轴”上提速加快法治扶贫脚步的同时,不断深化“纵轴”上精细化法律助困的程度,下“针”功夫扶贫、脱贫、助困,将脱贫工作实实在在的砸下去,让更多的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景浮上来。
“针”功夫务必“精、细、准”。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扶贫工作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董集司法所为避免“大普法、广撒网”式法治扶贫的瓶颈制约,在“精、细、准”上琢磨新路子,摒弃“拿来主义”,真正将法治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因地施政”。法治扶贫工作要做到像“针尖”那么细致才能切实发挥出实效,董集司法所为此制定了“精确定位困难群众,细致划分法律需求,准确给予法律帮扶”的法治扶贫工作总思路。
2016年以来,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入户”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1500余份。在传统普法方式上结合“精、细、准”法律扶贫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式普法,从以前的“普法广撒网”逐步转变成“订单式”定向普法。张家的贫困是工伤致残所致就赶紧奉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解释,从问题本身出发“按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赵家的贫困是因大病返贫,就联合社保部门主动上门将有关的报销政策、住院补助、拿药补贴一项一项的解释给贫困户听,避免政策遗漏导致的保障不到位,将温暖送到每一名贫困人员手中;李家的贫困是残疾引起就抓紧把《残疾人保障法》送到当事百姓手中,确保残疾群众能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保护,根除“法盲”导致的政策不理解,从根源上也避免了很多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不到位引起的矛盾纠纷事件。
脱贫助困务必“实”到家。董集司法所在推进“法治脱贫”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精准,一个满意”的工作总基调,即“精准普法、精准脱贫、精准助困、精准帮扶,让困难群众满意”,法治脱贫、法治助困绝不弄虚作假,耍“花架子”,“实”干到家、“实”干为民。
一是在贴近实际大普法、精准普法的工作中对于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涉诉难题进行分类引导,或组织调解,或进行法律援助,确保每一个需要法律助困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二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重点做好涉贫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员、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精准扶贫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三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帮扶助困工作。董集司法所每月对在册的两类重点人群进行实地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困难帮扶类型划分,在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积极通过介绍就业、联系人社所申请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等措施切实帮助两类重点人员尽快回归生产生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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