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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解除防汛Ⅲ级响应江岸管制

时间:2013-09-04 11:31:5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导读:根据当前水位回落和未来水情走向情况,哈市政府、市防指发布了解除松花江哈市干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但要求各部门在水位回落警戒水位之前,仍需严守沿江堤坝。

    昨日8时,松花江哈尔滨站水位持续回落,水位达到118.95米,是继8月27日洪峰水位之后的第7天回落,水位首次降到119.00米以下。根据当前水位回落和未来水情走向情况,哈市政府、市防指发布了解除松花江哈市干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但要求各部门在水位回落警戒水位之前,仍需严守沿江堤坝。

  截至昨日日8时,松花江哈尔滨站水位为118.96米,超警戒水位0.85米,距离8月27日洪峰水位119.49米回落了0.53米。下游各区段仍处在全线超警状态,但水位均出现明显回落趋势,木兰段水位为110.14米,超警1.14米,24小时回落8厘米。通河段水位为105.38米,超警0.98米,24小时回落7厘米。依兰段水位为97.81米,超警1.01米,24小时水位回落7厘米。

  昨日,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当前汛情和未来雨情、水情分析,决定于4日零时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鉴于目前哈市辖区内松花江干流仍处于全线超警阶段,按照国家防办和省防指相关指示精神,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沿江各区、县(市)依然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继续做好松花江干流退水期防汛抢险工作,加大巡堤查险力度。在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之前,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和频次,保证每个堤段全线及各穿堤建筑物有人值守,同时要扩大巡查范围,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退水溃堤。沿江各区、县(市)按照各自防洪应急预案,结合本地汛情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此外,据哈市防指工作人员介绍,解除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同时,沿江陆地区域限制也随之解除,但是对于松花江哈尔滨段水域管制区,在警戒水位118.10米之上时间仍将维持江上管制,禁止一切水上娱乐活动。(记者 孙海颖 于海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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