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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鼓励发展高效农业

时间:2013-08-01 18:41:13  来源:灌阳网  作者:佚名
导读:广西灌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制定2008年度农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高效农业。

   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抓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广西灌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制定2008年度农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高效农业。

  一是对规模发展高效种植业进行补助。凡新(改)建连片100亩以上的雪梨、李类、脐橙种植示范点,提供全部果苗。种植特色经济作物葛根、西红柿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点,葛根每亩补助60元,西红柿每亩补助60元。种植西瓜、红辣椒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点,西瓜每亩补助10元,红辣椒每亩补助10元。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油菜种植点,提供油菜种子,200亩以上的每个点除提供种子外,每亩补助机耕费30元。种植松杉连片5亩以上的,每亩补助苗木款30元。种植毛竹连片3亩以上,母竹纯林每亩补助100元,母竹混交林每亩补助50元,实生苗纯林每亩补助50元,实生苗混交林每亩补助30元;种植毛竹连片200亩以上的,除补助苗木款外,每亩另补助10元。毛竹低改面积连片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元。

  二是对发展规模养殖业进行补助。凡新建栏舍面积达8000平方米以上,年存栏优质母猪5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场,一次性补助资金60万元;新建栏舍面积达4000平方米以上,并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场,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新建栏舍面积达2800平方米以上,年存栏优质母猪2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肉猪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每个场补助资金10万元;新建栏舍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并年出栏肉猪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每个场补助5万元。新建栏舍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年存栏优质母猪50头以上,年出栏肉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每个场补助资金1万元。新建栏舍面积达35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优质母牛20头以上,且年出栏品改牛50头以上的规模养牛场,每个场补助资金2万元。

  三是对发展设施农业进行补助。凡大棚种植连片5亩以上,全部用钢架大棚的每个点补助3万元;用水泥框架大棚的每个点补助2万元。新建食用菌栽培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3元。新建标准盐渍蘑菇加工厂,日加工能力在2吨以上的,每个厂补助1.5万元。

  四是对发展品牌农业进行补助。凡新申报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认证的,每个产品或基地补助4000元。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补助组织申报者6000元。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补助组织申报者8000元。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当年新获得省级优质产品的,每个补助组织申报者3000元;获得名牌产品的,每个补助组织申报者5000元;获得国家级的,每个补助组织申报者10000元。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对雪梨实施套袋,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示范点,全部提供果袋。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外调水果和特色经济农产品(雪梨、黑李、脐橙),统一使用县水果办印制的规格纸箱进行包装外运,每个纸箱补助1元,用塑料框或泡沫框包装外运的免费提供商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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