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主要包括将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地。龙头企业新增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和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其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统筹优先安排。 据了解,河北省将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在我省新建、总投资10亿元以上、按协议完成当年投资的合作项目,省产业化资金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至50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省产业化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到2015年,力争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0个。 同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适当予以扶持。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至150万元。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河北省希望借助政策支持与引导,到201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年销售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10家,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1000万户以上。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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