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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投资近1100亿美元

时间:2013-09-09 17:07:2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导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蒋耀平8日在厦门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9万项,金额584.66亿美元。如加上经第三地转投资,台商在大陆投资将近1100亿美元。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蒋耀平8日在厦门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9万项,金额584.66亿美元。如加上经第三地转投资,台商在大陆投资将近1100亿美元。

  由商务部和国台办联合主办的第八届两岸经贸合作与发展论坛8日下午在厦门举行。来自两岸各界的知名人士300余人围绕论坛主题“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新机遇、新合作”进行深入研讨。

  蒋耀平在论坛上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标志着两岸经贸关系迈入以制度化合作为特征的新阶段。ECFA签署以来,两岸双向投资呈现良好互动态势。

  从贸易看,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2013年1至7月,两岸贸易总额达1176.4亿美元,同比增长31.7%。其中,大陆对台出口同比上升24.5%,自台进口同比上升33.7%,分别高于同期大陆整体对外贸易水平15和26.4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蒋耀平说,今年1月起,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项下货物全部实现零关税。自2011年1月实施以来,台湾方面享受税收优惠货物总额达177.1亿美元,减免关税约10亿美元;大陆方面享受税收优惠货物金额约32.1亿美元,减免关税约1.1亿美元。

  在投资方面,据台湾方面统计,自2009年6月30日开放陆资入岛以来,截至2013年5月底,台方累计批准陆资项目398项,投资金额7.15亿美元,涉及港埠业、银行业、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金属制品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截至2012年底,陆资企业在台雇佣员工近7000人。

  今年6月,《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正式签署,这是继《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后,两岸签署的第2个ECFA单项协议。蒋耀平认为,这对深化两岸服务业合作、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共创两岸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双方开放承诺144条,涉及100多个服务行业。其中,大陆对台湾开放的80条措施,开放程度都高于大陆的WTO承诺,充分体现了大陆的善意和诚意。”蒋耀平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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