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入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 该意见包括53条扶持措施,涉及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放宽经营条件限制、拓宽投资领域、降低企业税负等方面。 该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大幅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该意见规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可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允许以高新技术成果、实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作价出资兴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在拓宽投资领域上,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 该意见还提出,到2015年,全省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220万户,民营企业达到50万户,规模工业企业达到1.2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65万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3%以上。 湖北省工商局连续3年实施的市场增量行动的内容被写入该意见。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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