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阿布拉江·土尔迪)近日,一起故意伤害罪撤销缓刑案在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听证,该院组织13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旁听,开展了一次法院公众开放日之“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这是一起在缓刑考验期间又再次违法而被收监的案例,被告人赛某之前因为犯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但赛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违反法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等待赛某的将是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
庭审结束后,一名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曾经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我犯下了错误,今天庭审现场再次感受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真是让我后悔,我将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好好做人做事。
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矫正人员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这次活动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提高了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巩固了对其思想及行为的矫正成果。
伽师县人民法院一直贯彻“走出去”、“引进来”的普法教育宣传模式,本次联合伽师县司法局组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来旁听庭审是“引进来”普法教育的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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