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龙鑫)8月25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开办“律师课堂”第四季,邀请禹鼎律师事务所尹佐林律师给辖区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授课。
尹律师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重要意义及立法亮点为重点,结合具体实际案例,系统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随后,市中司法所所长于春娟就8月份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点评。她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积极学法、用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中司法所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整合各类宣传力量,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街道自觉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基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市中、法治市中,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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