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希 柳英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部门单位发布的《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切实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8月4日起,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涉罪未成年人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
“家里的玉米熟了,我这些日子天天帮我妈去田里收玉米,然后送市场,卖得可快了。你看看我的手,这些都是玉米叶子划伤的... …” 8月4日,未检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唐某开展完“假期帮教”谈心谈话后,唐某一边伸手,一边笑着跟检察官说。唐某于今年6月21日被乳山市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8个月。考察期内,未检检察官不定期通过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帮教,唐某非常珍惜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
“近日来,高温天气持续,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平时外出时一定要远离涉水危险区域,不要独自下水游泳,遇到别人溺水时不盲目救人,要及时报警或者就近寻求帮助……”针对暑假期间多地发生的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未检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于某、于某母亲开展了防溺水和亲子关系指导,帮助提高未成年人假期安全意识和家庭监护能力。同时,未检部门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了于某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家庭监护等状况,为后续开展帮教提供依据,力求取得最大质效。
下一步,乳山市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为契机,依托“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力量,凝聚专业力量,集聚社会力量,持续跟进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把工作做优、做细、做精,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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