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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走进农村 开展拒绝早婚早育宣传活动

时间:2020-04-23 10:22: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冯鹏
导读: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4月21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刚一行到普安县楼下镇开展以“拒绝早婚早育,莫让情感之花提前靠岸”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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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冯鹏)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4月21日,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刚一行到普安县楼下镇开展以“拒绝早婚早育,莫让情感之花提前靠岸”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国刚检察长一行选择楼下社区大湾组一农户家门口,以院坝会的形式对附近二十余名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拒绝早婚早育法治宣传活动,向大家们解读《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早婚早育和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原因、危害和对策,要求家长破除落后婚育观念,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学习,积极向上,自觉拒绝早婚早育。

  在活动现场,国刚不时地向同学们提出有关如何拒绝早婚早育和加强自我保护的问题,发放宣传纪念品,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活动中受益匪浅,今后将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同学关系,洁身自爱,拒绝早婚早育,争取成为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才。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当地中小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对预防和遏制早婚辍学、违法生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起到积极作用,为该镇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检察官提示:早婚早育既违法又害己,它违反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不利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健康发展。现让我们一同携起手来,坚决抵制早婚早育,摒弃“早生贵子,早得福”的封建思想,达到法定婚龄再结婚生育,莫让情感之花提前靠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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