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刘菲)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在第二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来临之际,村(社区)法律顾问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纷纷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连日来,黄河口镇司法所联合山东岐贵律师事务所杨福岗律师、张学玲律师、赵志娟律师及李本刚律师,秉承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向广大村民普及法律常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垦利街道办新兴社区、永兴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王璐律师共同举办宪法宣传暨婚姻法讲座,向广大社区居民普及婚姻法法律常识及其他常见法律问题,以此方式弘扬宪法精神,为高品质社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董集司法所邀请法律顾问为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宪法、民间借贷等相关法律知识;马芳律师携瑞茂律师事务所同仁前往郝家镇樊家村发放宪法宣传材料,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均受到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据统计,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垦利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和法治文化产品1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20余人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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