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春运收官战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樊某某(临猗人,女)以为驾驶的是新能源小型轿车,就不需办理相应的驾驶证,经过民警现场普法教育,樊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
2月27日,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依托执法站优势,利用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对套牌假牌、驾驶证异常、历史违法未处理及驾车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展开精准打击。15时20分许,系统预警信息显示,一辆牌号晋MD098**的白色新能源小型轿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经过严密布控,执勤民警成功拦截该车。面对检查,驾驶员樊某某承认了自己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事实。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就在民警进一步查验车辆证照手续时,樊某某仅提供了机动车行驶证,并显出一脸懵然。“我开的是新能源汽车,难道还要驾驶证吗?”
“新能源轿车也属于机动车辆,要到车驾管部门办理上户、挂牌手续,驾驶员必须持C1驾照,才具备驾驶资格……”经过现场普法、耐心解释,樊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思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樊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2050元罚款。同时,樊某某向民警保证,在未取得驾驶证之前决不再驾车上路,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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