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孙文学 王建芬 祝花) “徐律师,您好,又来赶集普法啦。这次再给大家伙儿讲些啥?”11月20日一大早,在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张庄大集上,张庄社区的张老汉一见到徐光刚律师就热情地攀谈起来。徐律师一边和群众攀谈着,一边和同来的赵建军律师以及张庄司法所、市司法局律管科的工作人员悬挂横幅、布置“摊位”。
一切布置就绪,赶集的人也慢慢多了。大家纷纷聚集在法律顾问“摊位”前,律师们和工作人员紧张地忙碌起来。他们有的忙着发放法律小册子、法律顾问明白纸、法律援助宣传单;有的向群众仔细介绍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的相关业务知识;有的则耐心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看到赶集的群众越聚越多,徐律师拿出了这次赶集的锦囊:“今天,借这个机会给大家说说刚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徐律师围绕《土地承包法》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给赶集群众作了介绍。当讲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内容时,人群中不时响起一阵阵掌声。随后,工作人员又分头深入集市发放小册子、明白纸,开展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受到群众的一致欢迎。说起法律顾问赶大集,前王社区的尚付财高兴地说:“法律顾问通过赶集的形式来普法,让咱老百姓在赶集中,既购物又学法,这真是太好了!”
其实,像今天这样的普法大集,张庄镇的法律顾问们今年已经赶了十多次了。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张庄司法所和市司法局律管科积极与法律顾问通沟协调,把“法律顾问赶大集”普法这种形式固定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大集普法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流多、受众广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提高了群众法律素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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