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黄超凡)5月14日下午,江西省湖口县均桥镇第四中学10名初一学生外出游玩过程中因天热下湖游泳,其中5人溺水,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暑期将近,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湖口普法提醒您:暑期学生安全保障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需要学生、家长、学校、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等各方共同重视和参与。
暑期溺水事故特点:
四多现象:节假日多于平时、留守儿童多于非留守儿童、农村多于城里、结伴多于单独。根据近年来大量溺水事故分析得出,事故常发生于学生无课的节假日,身边无人监管或疏于监管的农村中、小学生,在结伴游玩时抱着大家游我也没问题的心态下水后溺水。
学生自救救人意识不强:多数溺水事故反映,学生在溺水时由于没有系统学习自救手段不会自救或错误自救,以及旁观学生遇事惊慌没有采取正确救人方式甚至隐瞒事故的行为,都加重了溺水事故的严重性。
社会关注警示力度不大:每年暑期来临前教育、公安等部门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防溺水教育工作,如《致家长的一封信》、短信、媒体广告和竖立“严禁游泳”警示牌等,但溺水事故依然频发,这和整个社会的认识不够、关注不够是分不开的。
湖口普法给您提提醒:
身边孩子多教育、水源边上多注意。暑期前后,应该教育身边孩子在无成年人的陪同下不私自下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如水库、山塘、湖泊和废弃水池)附近玩耍嬉戏。经过水源边上时应注意观察是否有人溺水、聆听是否有呼救声,如有青少年在水源附近滞留应及时提醒警示。
自救技巧多学习、救人方法要牢记。游泳须在大人看护下进行,选择安全水源,远离危险水域,不进深水区,泳前多做热身运动,记住以下口诀“遇溺水,先不慌,再呼救,巧放松,甩重物,头向上,脚踢水,掌下压,顺水漂,如抽筋,潜入水,伸直腿,趾上扳,待救援,不紧抱”。青少年遇见溺水事故时应立即在岸边大声呼救、报警、寻找竹竿、木板、绳子等物抛给溺水者,不可贸然下水营救,事后及时通知大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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