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与法

衡水中学入浙,何以掀起钱塘怒潮

时间:2017-04-11 13:34:4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从来不会有家长与学生反感“素质教育”,但在现实中,不管是何种教育,均应有所依傍,落到实处,并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与理念。“以人为本”也要以所有人为本,不是以个别高人一等的学生为本,而将其他更多学生作为素质教育的分母。

    法治报道讯 据人民网 从来不会有家长与学生反感“素质教育”,但在现实中,不管是何种教育,均应有所依傍,落到实处,并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与理念。“以人为本”也要以所有人为本,不是以个别高人一等的学生为本,而将其他更多学生作为素质教育的分母。

  ---------------------------------------------------

  这两天,因为河北衡水中学(下称“衡中”)在浙江平湖开办分校,引发舆论如潮热议。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方红峰公开质疑衡中的办学模式,认为“这所学校是应试教育的典型,眼睛里只有分数没有人,跟我们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我们浙江不需要”。据悉,目前浙江省教育厅已责令平湖教育主管部门调查其涉嫌违规招生事宜。

  实际上,这些年来,随着衡中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开办分校,推广“衡中模式”,类似的强烈质疑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搞上一轮。而正是在质疑的声浪中,衡中一口气在省内外开了18家分校。这还不包括衡中前校长在石家庄主持的一家具有纯正“衡中血统”的民办中学。

  为什么衡中一边面临着强烈质疑,一边却又不断向外扩张?这其中,衡中自身的扩张冲动是一方面,而地方教育生态不可避免地被衡中影响、渗透乃至不乏暗持欢迎态度,恐怕也是一个原因。换言之,在依旧激烈、残酷的高考竞争下,家长的焦灼、社会的焦虑,总归需要一个释放纾解的渠道,而衡中,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不坏”的选择。

  也因此,尽管“衡中入浙”遭遇了来自当地最高教育行政官员的“阻击”,但在坊间,却仍然有不少声音希望“假以时日”,而不愿意看到地方用“行政的大棒”一棒子将衡中打死。有网友指出,好不好,还是要看家长的选择,“如果真的和浙江省教育理念不合,没有家长学生选择这所学校,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而在眼下,家长们(包括学生)又能有多大的选择余地?素质教育的口号喊了多少年,可在现实中,有时给有权势、有力量者接受更好教育提供了一个借口。以形形色色的“加分”为例,原本良好的意图设计,却演变成卑劣的蝇营狗苟,成为有关各方实施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工具。对此,媒体多有报道,一些地方已经逐渐收紧此类“素质教育”的口子。

  衡中以分定输赢的教育选拔方式,则因其公正性,往往更能反映普通民众的公平诉求。这也是尽管每年都有人质疑衡中模式培养的学生压力太大,却又每每对衡中有多少人考上北大清华津津乐道的原因所在。学生一旦进入衡中,家长只求分数超人,而不必再做他想,反而简单、纯净了许多。

  至于说学生在学校接受“军事化管理”,很苦、很累,甚至反人性,可是,进入高考轨道的中学生,哪个不苦、不累?即便是一向奉行“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的浙江,考生想必也不会轻松。关键是,在衡中,经过励志教育的灌输与渗透,许多学生实际上已经认可了这种严格的管理与训练,并主动投身其中。

  何况,衡中对于生活与学习的严格规范,已经形成一种目标清晰、指向明确的操作流程。根据学科特点,教师精研题目、遴选知识点;学生则强化训练、熟悉知识点。这样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教学规划与努力,显然比盲目下苦功更有效率。若说将学生培养为高考机器,这不是哪所学校的错,而是教育本身所面临的大问题。

 

  从来不会有家长与学生反感“素质教育”,但在现实中,不管是何种教育,均应有所依傍,落到实处,并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与理念。“以人为本”也要以所有人为本,不是以个别高人一等的学生为本,而将其他更多学生作为素质教育的分母。“我想上北大”“我如愿上了北大”,本身就是考生面对高考独木桥的励志宣言、就是平民面对阶层固化的一种逆袭。

  当然,衡中模式的攻城略地,必然会对当地固化的高考利益格局产生冲撞,遭遇阻击并不奇怪。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做的,首先是严格把握公平竞争的准则,而非上来就代表全省人民反对新的尝试。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防范提前招生的非正当竞争,也要尊重家长与学生的选择权;既要避免让学生陷入变本加厉的严格训练中去,又要做好事中监管,保证办学的自主性。

  而根本上讲,还是要加快高考制度的改革进程,真正让孩子们多一些选择空间、多一些成才路径、多一些人生体验,释放出人生的活力与创造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