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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时间:2016-04-27 10:18:2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韩璐
导读: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4月25日下午,博湖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讨论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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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4月25日下午,博湖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讨论文件精神。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并要求干警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从工作实际出发,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随后全院干警紧扣“怎么样依法履行审判执职责?怎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论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围绕“如何贯彻落实”积极踊跃的发言,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结合审判实际工作扩展集中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

  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立志从自己做起,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用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通讯员 韩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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