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喀什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围绕“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主题宣传单,在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该校10名教师、187名学生接受教育。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确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喀什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开展了一次关于《国家安全法》的讲座。在讲座现场,有四、五、六三个年级的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会上,普尔开提法官还用生动的小故事给孩子们讲解有关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性,并提醒现场老师和学生,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或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
五年级一班汉语老师古丽米热表示,此次讲座使自己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深受教育,希望法院多举行这样的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有学生说,此次讲座让自己明白了生活中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自己要听法官和老师的话,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做守法遵纪的好学生。
(通讯员:耿芳萍)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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