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为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4月19日,在博湖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考试活动。
组织干警关注“法治新疆”网站和“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国家安全意识、敌情意识。办公室按时进行下载试题印制试卷,组织全院干警集中答题,全院共38名干警参加了此次考试答题活动。
通过这次活动,该院干警深感要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安全法》的相关法律,因为只有国家这个大家庭的安全,才有每一个小家的安定,让每一个人都为国家安全教育献出自己的贡献。
(通讯员 刘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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