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与理解《刑法修正案(九)》的精神与适用,2016年1月29日上午,新疆喀什中院举办两级法院《刑法修正案(九)》专题培训班。党组成员、副院长阿米尔·塔力甫在开班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两级法院助理审判员以上干警共300余人通过现场、视频参加了培训。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米尔·塔里甫同志要求参训干警尤其是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庭的干警,要认真吃透新法精髓,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最新立法要求,做好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后法律适用的衔接工作,更新司法观念,规范自身的办案行为,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就《刑法》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完善及其适用等章节进行了解读。
关于对职务犯罪修正内容的理解与适用等相关内容,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高红、二庭庭长吐逊·吾甫尔分别做了详细的阐述。《刑法修正案(九)》涉及总则、分则内容共51条,涉及的面大、增加的罪名多、调整的范围广、关系民生的问题多。培训会上,针对新法“广、多、新”特点,参训干警结合审判实际,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使新法尽快在两级法院干警中广泛传播开来,在审判实务中记得住、用得起、忘不了。
通过两级法院集中学习引路、干警自学深入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了学习成果,为刑法修正案(九)的全面施行积极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讯员 张甜 依力哈木·沙比尔)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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