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化名)与王凯(化名)系堂兄弟,二人因农业承包合同引起了纠纷,后诉至了疏附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发现:二人虽是堂兄弟,却视对方如仇敌,拒不接受调解。经了解得知,二人关系恶化的起因竟是件不起眼的小事。
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被告王强承包原告王凯在疏附县站敏乡的土地60亩,因为是堂兄弟,所以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未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费用上王凯只收取土地承包费和水电费,其他费用则未收取,还将自己的房子给王强住,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关系一直相处融洽,直到2012年的一天,王强在给王凯地里打药时就打药面积与王凯发生分歧而产生口角,遂兄弟反目。后来王凯将地全部收回,并要求王强交齐土地承包其他费用。
王凯诉至法院称:王强未按约定交齐土地承包费用,请求法院判令补交。王强则称自己已按约定将费用交足,其他费用租地时原告并未提出,不同意再交付任何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口头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告王凯要求被告王强支付水井维修费、监控费的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水滴灌费,滴灌管道折旧费,管理费,住房房租费的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遂法院给出了被告王强支付原告王凯总计13960元的判决,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通讯员 徐显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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