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范围扩大到户籍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此外,佛山市将分步推进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佛山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的学龄前三年(小、中、大班)在园幼儿均可享受学前教育补贴。每名幼儿每年可享受一次(共享受三年)补贴。其中,在园幼儿每人每天补助1元,全年按300天计算,共300元。有条件的区也可以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补贴政策调整后,佛山市9.95万名户籍幼儿均可享受补贴。
此外,会议原则通过的《佛山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扩大中等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分步推进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逐步将免学费范围扩大至具有佛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从明年秋季学期起,对全日制中职学籍学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将免除3500元学费。(记者 周文吉 陈昕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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