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将从2012年11月起,对全省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规范课程设置与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摘牌等处理,以此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发展。 据介绍,海南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为此次检查的必查学校,县域内其他高中抽查60%以上。省级规范化学校和课改样本校为必查单位,县域内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学校抽查10%。抽查学校现场临时抽取。对学校在课程设置和实施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评为省一级学校、规范化学校或作为课改样本校。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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