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马伟)为切实保障端午节假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和“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要求,严查严查酒醉驾,全力净化路面通行环境。
6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在检查一辆晋MCY***号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驾驶室内有酒精气味飘出。现场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董某某停车熄火,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董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十分钟后,驾驶人罗某敏驾驶陕DEQ***小型普通客车沿S314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入口时,民警对入口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提示,发现驾驶员罗某敏身上有浓重的酒味。民警依法对罗某敏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测试,罗某敏血液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董某某、罗某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渊泉高速交警再次提醒:请大家谨遵“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及时劝阻他人酒后莫驾车,如若不便可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寻找代驾将车辆开回,确保自身与他人安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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