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6月16日11时许,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勤务安排在瓜州县南环路正常开展工作,执勤民警在新天地物流公司路口对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有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嫌疑。经反复核查和询问,驾驶人张某最终承认持有的驾驶证是假的。经了解得知,张某请朋友吃了一顿饭,让朋友为自己伪造了一本假证,心存侥幸上路行驶,却被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扣留,收缴了伪造驾驶证,合并处罚款4500元。张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已被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交警提醒: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行驶证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行为已列入刑事处罚,广大驾驶员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查,后果极其严重。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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