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7月23日,平鲁交警大队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36分许,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突然发现一辆中型越野轿车在行驶临近检查点的时候,突然调头,试图躲避前方检查,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气,经酒精仪检测,驾驶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却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驾驶证。经调查,该驾驶人刘某竟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刘某对自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以案说法的教育并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都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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