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7月26日12时许,山西临猗公安交警大队接到110警情指令,在光明二院小区门前,一辆送外卖的二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轿车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科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
经现场勘察和详细询问,临猗交警初步认定,外卖员慕某某一边单手驾驶电动车,一边持手机与订单客户通话,注意力不集中,思想走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慕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临猗交警借此提醒广大群众,为了保障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骑乘电动车或摩托车外出时,一定要集中思想,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远离分心驾驶,远离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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