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3月14日20时30分许,山西省临猗县居民邱某某在喝完酒后,驾驶晋M92***牌号小型轿车,沿五一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与北环路交叉口,向东抢行左转弯时,与正在等红绿灯、周某某驾驶的晋M38***牌号小型轿车发生剐蹭。
事故发生后,邱某某竟浑然不知,继续驾车前行,周某某随后驾车一路追赶,最终在建设路菜市场附近将其截停,并报了警。直到此时,邱某某才意识清醒,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被随后赶到的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采取控制措施。
目前,经采血化验,邱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9.8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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