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张如)近日,山西省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郭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抓后仍矢口否认,交警一点一滴还原案发现场、一丝不苟寻找案件铁证,在综合事发现场附近监控视频、同车人证言以及痕迹司法鉴定等证据的基础上,在“零口供”的困境下攻克此案。
案发现场
2020年11月23日早上7时许,万荣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解店镇南薛朝村口水渠内发现一男性死者……
万荣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平、公安局政委李志、副局长卢骅带领刑侦、技术、派出所民警、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紧张细致的摸排、研判分析,确认此案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警情就是命令,万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管大队大队长郭汝星第一时间向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会峰作了详细的汇报,李会峰立即奔赴现场,要求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侦破此案。交警大队长郭汝星为专案组组长、教导员潘春年为副组长、事故中队为主要侦破力量,对这次逃逸案件迅速展开调查。
专案组全体民警兵分三路立即投入紧张的侦破工作中:一路对现场周边村庄、厂矿进行地毯式摸排,寻找嫌疑车辆;一路查看事发路段各口及周边民间监控进行图像侦查,调取相关监控视频;一路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向目击证人收集信息,进一步确定该起事故发生的时间为11月22日18时至19时之间。
排查车辆
根据案发时间和现场道路卡口交通记录初步确定,在案发时间通过案发现场的上行和下行车辆大约有2300余辆,在如此多的车辆中要排查肇事车辆,犹如大海捞针。民警冒着严寒,不怕疲劳,足迹跑遍了陕西、临汾及临猗、河津、稷山、绛县、闻喜等地方,行程达8万余公里,调取视频监控109处,时长达1200小时。大队教导员潘春年,事故专案民警杨晓军、岳春流、薛炎虎等经过多次反复查看监控视频、走访群众、分析研判,最终将嫌疑车辆的范围缩小到经过现场的6辆车上。对筛查出的6辆重点嫌疑车辆,大队长郭汝星要求民警细致排查,见车见人,逐车提取漆皮,并用4G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郭新民、事故科科长张朝辉、盐湖、临猗、闻喜大队事故专家也赶赴万荣,给予技术援助,复原事故现场,模拟受害人和肇事车辆行驶速度,进行侦查实验并对死者衣物的附着物进行分析。
固定证据
办案民警经过抽丝剥茧,进一步固定证据,晋MN9xxx号重型货车渐渐现出了“原形”。
将6辆重点嫌疑车辆提取的漆皮送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进行微量物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死者上衣背部红色附着物与晋MN9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货箱右前角爬梯红色油漆的成分相同。
邀请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教授到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实验、对死者衣物附着物进行痕迹鉴定。最终鉴定结果显示,嫌疑车辆晋MN9xxx货箱右前角爬梯处与死者右肩部及背部右侧发生了刮碰。
询问驾驶员郭某,辩称其车爬梯上的留痕是送饲料过程中在养鸡场发生的碰撞,与这起交通事故无关。大队长郭汝星、教导员潘春年又带领专案组民警奔赴养鸡场,在检察院的监督下,会同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养鸡场实地进行侦查实验,否定了晋MN9xxx货车在养鸡场发生碰撞的事实,揭穿了郭某的谎言,但郭某还是不承认。
办案民警从未放弃,根据前期的监控录像,公安刑侦、交警联合,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先外围、再中心的审讯方案,刑侦大队长姚彦峰亲自带领精兵强,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驾驶员郭某和其车上乘员孙某、张某三人同时传唤,分开审讯。面对铁的证据和办案人员的强大政策攻心,孙某、张某突破“攻守同盟”,证实和交代了郭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
至此,经过40余天的艰苦侦查,万荣公安交警成功侦破“11.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虽然此案属于“零口供”,但环环相扣铁的证据链,足以证明郭某肇事逃逸案的事实存在。元月6日,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逃逸被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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