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11月13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周末夜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19时38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平安街中心街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当对一辆号牌为晋F4***7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民警敏锐的察觉到该车有异常,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高某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浓烈的酒气。接着,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告知其驾驶证将被扣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1000元的处罚,高某说自己参加了至少有6、7次科目一考试,好不容易拿到驾驶证,却因酒后驾驶又得重新考一次,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平鲁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都不负责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牢记,并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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