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9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查获一名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且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晚21时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胜利北路路段设立卡点开展夜查行动,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临时卡点,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男子神情闪烁,讲话支支吾吾,且身上有一股浓厚的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酒精浓度含量为56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接下来的询问中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人赵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原来,当天晚上赵某和朋友在饭店吃饭喝了酒,回家途中路过一家商店买东西,在商店老板口中得知有交警在设卡检查后,害怕自己酒后驾驶被查,就想快一些赶回家中,便在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还是大着胆子骑摩托车回家,结果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
后民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赵某无证驾驶无牌车、未戴头盔且酒驾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5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根“高压线”触碰不得,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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